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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师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帮扶办法》的通知


【来源】:师统战部 【作者】:师统战部 【发布时间】:2010-5-19 18:58:00 【点击】:

师党办发〔2010〕16号

各团场,师机关各部门,师直属农场:

    《师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帮扶办法》经师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师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帮扶办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意见》(师党发〔2010〕2号)精神,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帮扶目标及原则

    指导思想:以中央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巩固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少数民族聚居单位经济发展新路子,大力推进五师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促进五师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和少数民族职工群众脱贫致富,努力构建和谐五师。

    帮扶目标:开展师、团机关与少数民族聚居单位的对口挂钩帮扶工作,采取师领导挂团场,师、团机关挂连队的方法,用五年左右时间(2010年-2014年),使少数民族聚居单位的生产条件明显改善,职工素质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职工收入达到师平均水平

    帮扶原则:师、团机关在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应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帮扶双方要确定帮扶计划和目标,明确责任关系,形成相对固定的长效帮扶机制,着力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单位管长远打基础的工作,通过加强培训,引智扶志,提高素质,为少数民族单位发展注入活力,增添后劲,实现少数民族职工群众的持续增收。

    二、工作机制

    (一)成立领导机构

    师、团成立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师、团分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工作实施督查。其职责为:

    1.负责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负责对申请资金以及项目方案的申报、审批工作;

    3.负责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负责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的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协调解决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工作涉及的有关问题,组织对团场和机关各部门挂钩帮扶工作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建立领导、部门挂钩帮扶制度

    师党委常委各挂1个团场,指导、督促、检查各阶段的工作。师机关各部门组成19个对口挂钩帮扶组(机关各部门不包括二级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对口挂钩少数民族聚居单位直至少数民族扶贫帮困目标实现。对口挂钩帮扶单位详见附表。对口帮扶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各帮扶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口帮扶工作,把帮扶对象列为本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部门主要领导是对口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总负责;

    2.深入调查研究。各帮扶部门领导要深入到对口帮扶单位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协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对口帮扶,并做好挂钩联系记录;

    3.认真制定帮扶计划。各帮扶部门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重点,认真制定好本部门对口帮扶计划。年度对口帮扶计划于每年2月底前报师、团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工作办公室备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4.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各帮扶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组织和实施工作,切实推进和落实好帮扶工作。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对口帮扶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作,形成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合力,确保对口帮扶任务的顺利完成;

    5.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各帮扶部门要及时总结对口帮扶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帮扶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将部门帮扶工作总结书面报师、团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考核制度

    师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团场和各部门实施帮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各团场、师机关各帮扶部门对口帮扶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绩效。考核方式:考核工作每年年底统一组织,由统战部、民宗局牵头,政研室和师直党工委参加。主要采取听、看、查以及民主测评等方式予以考核。

    师对团场考核的相应分值,纳入师对团场年度经济发展指标考核之中,与团场领导年度经济收入挂钩。师机关各部门的对口挂钩帮扶工作纳入师机关创建“文明部局”考核指标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文明部局”的依据。

    三、项目资金的来源和管理

    1.每年争取的上级“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资金。

    2.师每年筹措的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

    3.各团每年自筹的配套资金20-50万元。根据本团少数民族人口和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工作的实际需要,视本团财力逐年增加。

    4.帮扶部门从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5.利用国家、兵、师、团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资金,项目管理参照师《“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切实加强对口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团、师机关各部门要把对口挂钩帮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对口挂钩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师、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对口挂钩帮扶工作,在对口帮扶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既要抓少数民族聚居单位的发展,又要照顾到散居的少数民族职工群众;既要注重少数民族单位的发展,又要注重少数民族职工家庭的脱贫致富,要把所有少数民族职工群众的脱贫致富纳入对口帮扶的工作范围,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师团机关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对口帮扶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调。要根据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发展现状,依托其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职工增收为目标,创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发展思路,按照突出重点、整连推进、统一组织、务求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

    (三)求真务实,探索创新。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对口挂钩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和探讨,不断创新帮扶措施,走投入少、见效快的富民项目,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快速发展。

    各团场要结合此文件精神,制定贯彻落实师党发〔2010〕2号文件的实施办法,报师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1.师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师领导、机关对口挂钩帮扶少数民族聚居单位工作分工

3.师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工作考核表

        师办公室

        2010年5月10日

附件1

师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乔林巴特         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副组长:   贾全慧           师党委统战部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

成  员:   谭精俊           师党办、办公室主任

龙利金           师党委宣传部部长

岳绪朝           师财务局局长

孙  选           师直党工委书记

李  泉           师政研室主任

何光辉           师农业局局长

邢建国           师建设局局长

周会林           师教育局局长

陆惠林           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发洲           师审计局局长

马晓宏           师发改委主任

艾来提           师统战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统战部(民宗局),负责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成员李文显、帅芳。

附件3

师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工作考核表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得分

1

领导重视,整体意识强;全年赴帮扶连队调研、指导、检查、解决问题4次以上得20分;每少一次扣5分。

20分

 

2

能贯彻落实师《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意见》(师党发〔2010〕2号),工作有调研、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督促开展少数民族职工技能培训;少数民族职工年增收不低于500元,每少一户扣5分。

30分

 

3

为帮扶单位争取项目资金在3万元以上、并组织实施见效的,得5分;2万元以上的,得4分;1万元以上的,得3分;不足1万元的得2分。

5分

 

4

对口部门帮扶连队钱物折合在5000元以上的,得15分;3000-5000元的,得10分;1000-3000元的,得5分;1000元以下不得分。

15分

 

5

师、团专项补助资金保障到位,使用、管理良好,专款专用,无违反财经纪律。

5分

 

6

帮扶连队目标考核达到本团中上发展水平得5分,中等发展水平得3分,中等以下不得分。

5分

 

7

积极协调解决少数民族职工子女就业5人以上(含5人),得10分;5人以下每安置1人,得1分。

10分

 

8

对口帮扶部门在团场、连队民意测评中满意得10分,基本满意得5分。

10分

 

说明

1.总分值100分,单项考核分值扣完为止。2.考核内容第三款中的项目资金,指帮扶部门计划外积极争取到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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